专业商务方案提供者

PROFESSIONAL BUSINESS SOLUTIONG PROVIDER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13923315910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13923315910

公司法定代表人有什么职责?老板为什么都不想

时间:2018-01-01 09:08编辑:东晟财税

如今开公司,当老板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可是若有亲戚朋友邀请你挂名当公司法定代表人,不需要你费心参与管理,你是否会碍于情面同意?

 

若有人付一笔钱“借用”你的身份证,登记你为法定代表人,你是否会笑纳?遇到这些情况,一定要小心,因为将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该公司今后的一些违法行为,可能将由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当“老板”可是要“背锅”的。

 

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的区别与联系。

先举一个例子:

A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它在工商局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是张三,现在A公司要去中山采购一批灯具,委派李四前去办理。现在我们简单分析A公司、张三、李四分别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首先,A公司是法人,它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而张三是 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人是一个机构,法定代表人是个人。

 

所以,当你生活中听到有人说我是公司的法人,这个说法显然是错误的。正确的是我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至于李四,李四是基于公司的委托,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外处理一些事务,他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的法人代表可能不止一个人,他是基于公司的授权而产生的。

 

我们再来看如果李四在采购过程中人身出现意外,那么是A公司应当承担责任还是法定代表人张三承担责任?

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李四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出现意外的话,承担责任的主体是 A 公司而非法定代表人张三个人。但现实生活中会有人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必须让法定代表人签字,这个做法也是不可取的。作为法定代表人的你,要清晰是公司的责任而非你个人的责任。

 

如果张三在对外采购过程中签订的合同,出现履行不能,谁应当承担责任呢?

答案是公司承担责任,而非张三,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承担责任。这样看来,似乎法定代表人都可以以公司名义履行意外或者失信产生的责任,但是......

 

如果A公司名义下有向外的借款,这时候谁应该承担责任呢?

江苏昆山市法院审判了一起案件,银行起诉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张某,要求张某承担一笔100万元金融借款的连带还款责任。开庭时张某辩解,自己只是一名保安,对公司借款的事毫不知情,实际老板王某曾出具了一份书面承诺,承诺张某只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不参与经营,公司的纠纷及责任由王某负责,每月给张某1000元收入。张某还称当初王某让他签文书时,说是工商年检材料,并不知其中这份还款保证书。

最终,法院认定,张某在连带还款保证书上签字具有法律效力,应承担连带责任,王某与张某间的承诺书属公司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张某收到法院判决后追悔莫及。

法定代表人是需要对公司名义下的借款负责的!

 

还有一个问题,最关键一点,

很多企业成功创立公司后,并没有按照法律法规需要的流程走,例如按时报税、年检、公司注销需按流程走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不按时报税、公司不进行注销将给公司带来信用污点,其中法定代表人受到影响最大,具体有以下几方面影响:

  1. 法定代表人不能贷款买房;

  2. 法定代表人不能办移民;

  3. 法定代表人不能领养老保险;

  4. 公司会每年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1万元;

  5. 有欠税,企业法人代表会被阻止出境;搭不了飞机和高铁;

  6. 长期不申报税收,税务局会上门检查;

  7. 长期不申报税收,发票会被锁机;

  8. 工商信用网进经营异常名录,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如:银行开户、进驻商城等等。

 

我国民法将“法人” ,“法人代表” 以及“法定代表人” 给出了条文上的定义: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这里规定得相当明确,法人是一种组织,而不是某一个人。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综上所述,法定代表人拥有相当重的权利与义务,谨记一点,不可随意答应他人请求做法定代表人,以免得了小便宜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