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商务方案提供者

PROFESSIONAL BUSINESS SOLUTIONG PROVIDER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13923315910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13923315910

成立外资公司之后,有新的股东加入,股权要怎

时间:2018-01-01 09:09编辑:东晟财税

外资公司包括外商合资、外国法人独资、外国非法人经济组织独资、外国自然人独资、台港澳与外国投资者合作、台港澳合资、台港澳法人独资、台港澳非法人经济组织独资、台港澳自然人独资等形式。经营公司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合作伙伴的出走、股权调整的问题。面对合作伙伴出走、股权调整的问题,最重要的是股权的处理,这可以参照股权分配协议书。除此之外,也不要忘记完成股权变更的登记,使股权变更符合法律要求。

新的股东加入.jpg

以下是股权变更的流程和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
4.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
5. 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原件1份)(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股东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7. 因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与经营范围变更等普通变更相比,股权变更涉及工商和税务部门的多次变更,更加复杂。可以找BestEastern东晟财税专业顾问为您解答,BestEastern东晟财税——中山公司商务配套平台,主营业务有中山公司的注册、知识产权、财税会计、外国人来华的工作居留签证等,为您提供全方位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