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猫发布了《天猫2017年度卖场型旗舰店入驻资质细则》,于2017年9月11日正式生效。新规则规定:入驻天猫卖场型旗舰店的资质条件从“商标必须为R或TM状态,必须提交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才可以入驻天猫开设店铺”升级为“开店公司需为第35类商标的商标权人或其关联公司,并必须需包含3503类似群”。
商标是按照不同商品和服务类别来注册保护的,包含45个大类,每个大类包含有不一的小分类。而第35类则主要包括替他人推销、广告、商业经营等。这是一个容易忽略却又极其重要的服务类别。
第35类商标为何会让天猫平台如此重视?
这就要追溯到2014年轰动一时的“双十一”事件。当时11·11已经成为全零售行业的节日。而阿里巴巴集团却在十月底发出公告函,“阿里已注册‘双十一’商标。”“使用者将受到法律追责。”
就此次事件来看,阿里注册的第35类第10136470号“双十一”商标,在制定类别中包括以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广告、商业信息、商业管理辅助等多项内容。也就是说阿里有权向其他电商主张商标注册权。而且,“双十一”俨然已经成为知名服务特有名称,这种情况下,理应得到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一夜之间,所有中小电商只能闻风而动,纷纷调整宣传战略,累得策划、设计连夜加班。
其实阿里集团的“双十一”商标早在2012年就注册成功,但到了2014年眼看电商平台竞争压力的逐步增大,阿里终抛出一记重锤以便保障平台利益。
目前,大量的中小型商家在电商蓝海挖金。很多商家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一个店铺名称使用多年,但因为没有及时注册商标,后来被人抢注,才发现自己成了“侵权者”。店铺是典型的“替其他人推销”类服务业态,尤其是当店铺发展壮大,店铺名被抢注,更有可能遭到商标实际持有人的起诉,轻则赔偿经济损失,重则店铺名称被迫撤换,多年心血毁于一旦。
东晟财税温馨提示您:不是代理骗您钱,第35类别确实是商标注册中的重中之重,为了保障企业和个人的利益不被剥夺,请尽快申请做好防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