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目前,《战狼2》票房突破40亿,打破了周星驰执导的《美人鱼》33.93亿元的记录,成为了国内影史票房的冠军!这个数字,还在突破!
电影一上映便势如破竹,票房不断疯长。《美人鱼》、《港囧》等位列票房榜前的影片均在贺岁档、春节档、国庆档等黄金档期上映,《战狼2》在平淡的8月份打出一个票房冠军来,可想而知,40亿元票房的背后是高达1亿人次的观众流,我们不得不为吴京再次鼓掌!
遗憾!“战狼”商标申请被驳回
由于目前《战狼2》太过于成功,使“战狼”这一名字拥有了巨大的商业价值。而这一步或许吴京早就已经料到,在电影筹备之际的2014年就陆续申请了相关的商标版权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可见吴京商业开发保护意识的超前。
东晟财税小编在国家商标总局官网查询显示在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下的商标申请纪录包括战狼的LOGO、吴京的签名、战狼中队的队徽等,可以说电影中出现的一些具有标志性的图案和文字都被申请了商标。
截止目前为止,吴京已经以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共申请了14件版权、57件商标,但是申请注册商标的过程却并不如意。
根据商标总局网站上显示,目前上图显示的三个商标的申请都没有完全通过,其中中文LOGO更是直接被驳回,很可能面临着无法得到保护的情况。
战狼中文logo注册不成功可以说是因为“战”字少了个点,但57项申请项目至今只有7项申请成功就让人觉得不对劲。
这不得不让人想起《战狼2》上映前夕,《战狼》出品方之一武汉传奇人影视起诉吴京侵权风波。
2017年5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武汉传奇人影视艺术有限公司起诉吴京旗下的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经授权擅自改编制作《战狼2》,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战狼”商品名称等侵犯著作改编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武汉传奇人的诉讼请求包括1000万元的经济赔偿,以及在影院、电视台、视频网站停止播放《战狼2》等。根据公开资料,《战狼》的实际投资方共有4家,武汉传奇人是4家之一。
传奇人影视认为《战狼》是由包括登峰国际、传奇人影视在内的多家单位联合出品的,因此《战狼》的著作权应该由全体出品方按比例分享。而登峰国际在未取得传奇人影视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战狼》著作权进行改编,这种行为涉嫌侵权;擅自使用知名商品名称权还涉嫌不正当竞争。
虽然登峰国际与北京青山亿水公司已发表声明声称传奇人影视无版权与无干涉权利,更没有与传奇人影视签订任何协议,但长达数月的审判至今尚未有定论,其中问题必然不会简单。
既然商标没有完全注册,版权纠纷没有解决,那想必许多人都会来《战狼2》里分一杯羹。如今《战狼2》已超越美人鱼成为国产片票房新高,其电影中各种logo物品都会被做成周边大卖特卖,可以想象,《战狼2》至少一半的利益都来自于此,而这一半利益会被挖去一大块,你说心痛不心痛?
《泰囧》也遭遇过续集侵权风波。作为2012年的票房冠军,《泰囧》斩获了12亿的票房,但随后《人在囧途》制片方武汉华旗认为由光线影业出品的《泰囧》侵犯了其《人在囧途》的知识产权,并上诉至法院。 结果光线传媒败诉而归,被判赔偿500万。
可见品牌未动,商标先行! 在没开播前或有这个打算的时候就申请注册商标,这样避免了后续会出现的麻烦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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